一个公共机构把食堂分包给一个私人机构。谁来买社会保险?你能问当地劳动部门关于这个问题吗?
您咨询的公共机构食堂分包后社保购买主体问题,可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》的相关规定进行明确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》第七十二条(最新版):“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,逐步实行社会统筹。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,缴纳社会保险费。”结合您的情况,若私人机构与您建立了劳动关系(如签订合同、支付工资),则私人机构作为“用人单位”需依法缴纳社保;若私人机构无用工资格,公共机构作为食堂的实际受益方和管理者,需承担用工主体责任。因此,社保购买主体需根据实际劳动关系归属确定,而《劳动法》明确了用人单位的强制社保义务,您可据此主张权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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